2021
八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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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问神父】191|教友去世后,可以把骨灰洒入大海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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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留言:神父您好,可以讲一讲教会对海葬的看法吗?教友离世后可以海葬吗?

随风神父:近些年,关于亡者的殡葬方式越来越多元了,除了传统的土葬,还有现在比较流行的火葬,以及近些年在欧美或港澳台等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兴起的“环保葬礼”,它包含“树葬”、“花葬”、“洒葬”、“植存”、“海葬”等形式。正是由于这些不同形式的殡葬仪式的出现,一些反对教会复活信仰的思潮也展露了头角。为了保护教会对于信仰的完整,教会基于教义和牧灵理由,在2016年由信理部颁布了一道《为与基督一同复活》训令,专门来讨论埋葬亡者及保存火化后的骨灰的问题。今天借着回答这位听众的提问,也借着教会的这份文件,让我们学习和了解一下,教会对于亡者殡葬仪式的一些训导。

一、教会提倡土葬

教会之所以提倡土葬,基于三个理由。首先就是土葬这种殡葬方式,是我们基督徒相信和期待肉身复活的最恰当的表达形式。就如在《为与基督一同复活》这份文件第3号所说的:“教会秉承极古老的基督徒传统,一直主张在墓地(坟场)或其他神圣的地方土葬亡者的遗体。基督的死亡、埋葬及复活,光照了基督徒有关死亡的意义;为纪念基督死亡、埋葬及复活的奥迹,「土葬」成为相信和期待肉身复活的最恰当表达形式。”

我们都知道,复活的信仰是我们基督宗教所有信仰的基础,因此,教会一直教导我们,耶稣复活是基督信仰的至高真理,是基督宗教自始所宣讲的逾越奥迹的主要部分(文件2号),而“土葬”正好让我们表达对于基督复活的信仰,借着土葬信徒的遗体,教会肯定她对肉身复活的信仰,并刻意表明人身体的莫大尊严,因为人的身体是人位格的组成部分,是人身分的一部分。因此,教会不能容许错误的死亡观或其仪式及态度,比方:「死亡」彻底消除了人的存在(人死如灯灭)、或「死亡」是与大自然或宇宙融合的时刻、或「死亡」是作为轮迴再生的一个阶段、又或「死亡」使人从肉身的「牢狱」中获得终极的释放。

教会提倡土葬的第二个理由,就是土葬表达了我们对亡者遗体的敬重。教会教导我们:“教会继续优先土葬遗体,因为这做法更能表达对亡者的尊敬。”“在墓地(坟场)或其他神圣的地方埋葬亡者,很符合对已亡信徒遗体的敬意和尊重;他们藉洗礼成为圣神的宫殿,“圣神曾以他们的身体为工具和器皿,履行了许多善工。”

在天主教理2300号上,也告诉我们“对亡者遗体应以尊敬和爱德看待,相信并希望他的复活。埋葬死者是一件对身体的慈悲工作;埋葬死者是对天主的子女──天主圣神宫殿的尊敬。”

最后,教会提倡土葬,是因为在墓地(坟场)或其他神圣的地方埋葬已亡信徒,能鼓励家庭成员及整个信徒团体记念亡者及为亡者祈祷,同时能推动对殉道者和圣人的敬礼。通过在墓地(坟场)、教堂或教堂四周埋葬已亡信徒的做法,基督徒传统维系了生者与死者间的关系,并抗衡避而不谈死亡的事实及死亡对基督徒的意义,或把死亡视作纯粹私人(个人)事件的倾向。

二、教会允许火葬

教会自1963 年开始,有关基督徒葬礼的规定有所变化,开始允许教友火葬。当时的教宗保禄六世指示,土葬仍然是教会推荐的方式,但火葬不再是不允许的殡葬方式。哪一年发布的《可敬及贯彻》(Piam et Constantem)训令中,也特别给予了指示,施行火葬的条件,要排除是因为“否认基督教义,或出于某些秘密会社的敌意,或敌视公教信仰和教会。”否则,仍然是不被允许的。这一条件,至今仍然是选择火葬的前提条件。也就是说,教会并不反对火葬,教会真正反对的是:泛神论,无神论,虚无主义,幻灭思想,轮迴,自然主义等。

就如在《为与基督一同复活》训令中表达的一样:“教会在信理上不反对火化遗体,因为火化遗体并不影响亡者的灵魂,也不妨碍全能的天主使亡者的肉身复活,获得永生。故此,「火葬」就其本身而言,并不相反基督徒有关灵魂不灭,以及肉身复活的教义。”

因此,到目前为止,教会对待火葬是开放的,而且也为火葬制定了相应的礼仪,不过,教会对待火葬的态度还是比较谨慎的,在教会的文件中一直提醒大家“应为火葬的选择,提供相关的礼仪和牧灵指引,尤其为要避免任何恶表,或宗教模稜两可的迹象”

关于教会允许火葬的这一法律改变,已经收录在1983 年的《天主教法典》(拉丁礼),以及 1990 年的《东方教会法典》、1993年《天主教教理》中。

三、教会反对海葬

虽然教会允许了火葬,但是对于骨灰的处置上,教会却有所规定。也就是说,教友不能随意处置亲人亡者的骨灰,尤其是出于相反教会的教义的目的。在《为与基督一同复活》训令中5号上说:“在合法的动机下,选择火化遗体,信徒的骨灰必须安放于神圣的场所,即墓地(坟场);或某些情况下,在圣堂,或专门为供放骨灰的场所;这场所需由教会当局举行奉献礼。”

教会之所以如此规定,也给出了理由,那就是避免“相反教会信仰的异端盛行”以及“更好地为已亡信友祈祷和纪念他们,保持生者与亡者共融的基督信仰传统。”。教会教导我们说:“在神圣的地方保存亡者骨灰,能确保他们的亲属和信徒团体不会忘记亡者和不为亡者祈祷,更能避免亡者被遗忘,或对亡者的遗骸失去尊重;尤其当一代又一代的亲人离世后,这是有可能发生的。在神圣的地方保存亡者骨灰,也可避免任何不恰当或迷信的做法。”(文件5号)

另外,教会还指出:“为避免出现任何「泛神论」、「自然宗教」或「虚无主义」的迹象,不允许把骨灰撒于空中、大地或海裡,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撒灰;也不允许把骨灰保存在纪念品、珠宝或其他物品内。总不可为了卫生、社会或经济理由选择火化,然后作出这样的行为。”(文件7号)

因此,我们由此看到,教会是反对海葬的。教会如此规定,是出于对于基督信仰的保护,让那些目前流行于世,异端迷信,得以制止。也让我们的信仰表达,更能够借着亡者的葬礼,得以表现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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